清前期统治者以翰林院中的国史馆作为修史机构。此外,军机处中的方略馆专修方略,也负有一部分修史之责。众所周知,清朝皇帝在每一次大的军事行动之后,都编有方略,也称“纪略”,记载这一次军事行动的始末。可见,方略记载的是清朝本朝的历史。军机处方略馆的组织机构及职掌是:“总裁,军机大臣兼充。掌修方略。提调、收掌、俱满、汉二人。纂修,满洲三人,汉六人。(俱由军机章京内派充。汉纂修缺内由翰林院咨送充补一人。)校对,无员限。(六部司员、内阁中书兼充。)有事权置,毕乃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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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可以看出,在清前期,翰林院国史馆是常设的修史机构,军机处方略馆是临时的修史机构。此外,为修《明史》,清政府也曾临时组织机构。顺治朝,内三院大学士冯铨、洪承畴、范文程、刚林等人曾充任纂修《明史》总裁官,宁完我、朱之俊等人为副总裁官,图海、张端等人为纂修官,石图等人为收掌官。[8]到康熙和雍正朝,《明史》纂修机构的人选又多有变化。不仅如此,为修某一部专书,清政府还要临时组成某某馆,作为该书的修撰机构,比如修“圣训”、“实录”等,就都曾组成修圣训馆、修实录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