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不要对对方做出的让步轻易表态,在谈判中,对方即使首先做出了退让或者让步的范围已经大大超过了自己原有的期望,那也不要轻易向对方表露你的态度。因为对方既然肯做出让步,那就说明他比较想促成这次谈判的进行,事情还有商量的余地。这时,如果谈判人员特意推迟自己的态度的表达,对方会在心理上有一定的压力,这样就可以进一步争取到利于己方的条件,还可以引出对方做出让步的真实意图。
第三,灵活运用让步法则。面对一些比较重要的原则性问题上面,谈判人员要尽量引导对方使其做出让步。而在一些不慎重要的问题上,谈判人员可以在保证自己利益的同时,根据所处的具体情况适当地做出些许让步。
第四,敢于在让步中争取。在谈判过程中,可能由于形势所迫,不得已做出了让步,但是考虑到这样做以后会让己方蒙受更大的损失,也可以在接下来的谈判中要求进行修改,一定要据理力争,不要因为不好意思而放弃了争取利益的机会。
第五,谈判双方的互相让步不等同于对等让步。谈判进行的时候,谈判人员尽量不要做出让步,即使要做出让步,也一定要谨记退让的幅度不能过大,要不然就没有了与对方讨价还价的余地。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让步的次数一定不能多,这样会助长对方的气势,使对方对你所做出的让步产生一种不重视的心理。所以,谈判人员在做出让步的时候,一定要让对方觉得,你所做出的每一次退让都是一个重大的决定,争取以最小的利益牺牲可以促成协议的达成。